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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履职定位 推动公司治理建设

发布时间:2021-10-29 14: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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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商银行改革发展正在深入推进,农商银行监事长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找准定位,创新履职,精准监督,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事会治理水平与监督履职能力,维护广大股东、本行及客户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能促进农商银行稳健合规健康发展。
       
对标看齐,强化思想定位,实施全面履职。“学必求其心得,业必贵其精专。”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金融管理制度,其根本在于坚定政治原则,把握政治方向,推动思想改革和思维创新,坚持科学发展的方向和大局。要持续强化思想定位,在坚持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的过程中,将监督履职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投入到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上,切实增强全面监督、全面履职的思想、理论保障能力。
       
一是见贤思齐。心怀政治,掌握政策,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锤炼,增强“在其位谋其政”的监督本领。从强化党的理论政策学习入手,将加强党对法人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第一要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到党性坚定、心底无私、敢于担当。以思想为先导,通过收看视频讲座、学习先模事迹、观看教育片、广泛理论研讨等方式,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融合于履职行为。第二要自觉加强对监事会职能以及经济、金融、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学习,理论结合实践,强化学习效果。全面落实《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运行细则(试行)》及本行《章程》等规章赋予的监督职责,以理论指导实践,切实增强保障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监督本领,增强专业素养,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把理论能力的提升,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保障健康经营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是见不贤而思内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时刻自我“补课”,经常对标“内省”,及时查缺补漏、巩固提高,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其原因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增强规避风险、举一反三、主动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要充分掌握工作实际。通过谈心谈话、专题调研、发放问卷等形式,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法人治理监督和业务经营中的差距和短板为切入点,全面、辩证地掌握经营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实施常态监督,推动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监督合力。第二要强化问题分析研判。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下发风险提示单、工作建议书、现场督办、非现场检查、约谈质询等方式,持续实施重点监督,推动形成上级带动、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合规经营局面。重点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入研判分析机制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发展形势,创新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强化督查和监督,深挖经营管理症结,提升监督创新能力。
       
把脉问诊,强化监督定位,实施规范履职。体制机制建设是实现监事会规范履职的重要保障。监事长履职,必须明确监督定位和监督重点,以规范履职、风险防控和审慎经营为目标,构建“监督+服务”的工作模式,不断规范监事会监督工作流程。
       
一是建立监事会跟踪督导机制。以监事会对董事会、经营层提出的各类工作建议、风险提示,内外部检查发现重点问题以及监管部门各类问题和风险提示等工作事项为主要内容,建立监事会跟踪督导问题台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逐一跟踪整改,逐一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同时,加强对风险问题的综合沟通与协调解决力度,确保做到举一反三、杜绝问题隐患。
       
二是建立专项风险调查研究机制。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履职,扎实落实风险管理责任。按照合规健康发展、全面防控风险的原则,按季度组织开展监事会专项风险调研活动,对业务经营管理中对各类违规问题、风险隐患以及社会热点舆论,提前制定专题调研课题,通过实地调研、督导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风险点,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反馈至经营层。通过预查预判,前置风险监测关口,提高监督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应对的准确性、有效性,最大限度降低各类风险隐患。
       
三是建立监事会信息沟通机制。在不干预正常经营行为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通过列席董事会及其下设专业委员会、行长办公会、经营层会议及其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报送业务经营状况报告、财务分析报告、重大决策事项等形式,建立与董事会和高管层信息沟通渠道和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合规经营监督力度,确保重大决策、业务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同时,按照《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会运行细则(试行)》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加强与银监部门沟通报告,及时掌握政策导向、监管要求,反馈问题、建议,形成监管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明责守制,强化执行定位,实施科学履职。面对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完善农商银行特色化公司治理”的指导要求及省联社法人治理日趋规范的工作要求,通过实施制度创新与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监督制度基础,持续强化履职标准和行为,明确执行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监事会履职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是推动制度体系建设。及时评价、梳理、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对标相关监管制度、法律法规,持续完善监事会工作规范、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各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监事会办公室履职考核办法》《监事会工作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发挥监事会及其办公室保障执行的重要作用,提升监督履职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同时,针对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督促董事会、经营层补足制度空白,加强制度修订,落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推行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和合规发展水平。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持续加强对业务、财务、审计等制度和流程的合规性与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规范决策、管理和操作行为,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问责监督力度,形成强大约束力,着力解决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执行不严等问题。对内部组织架构、职责划分、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理和重大决策执行等内容定期开展审慎评估,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内控制度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从政治高度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归纳问题,提高问责精准度,严明禁令“高压线”。
       
三是深化合规文化建设。强化以合规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推动合规文化建设从工作行为和履职规范,向思想合规渗透,引导全行员工树立合规意识,养成良好的合规文化和操作习惯,培养健康爱好和生活习惯,打造健康文化工作生活圈。

( 展召锋,济阳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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