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简介
发布时间:1970-01-01
来源:中国地方金融网
中国合作金融委员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部同意并由民政部批准登记的社团机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2009年6月中国合作经济学会换届后,将成立合作金融委员会提上议程并开展工作,6月向中国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提出正式报告,周小川行长于7月11日批示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后由办公厅与人事司协商于8月3日书面批复同意筹建合作金融委员会,并按社会团体审批程序向农业部、民政部进行了申报,民政部于2009年12月18日正式批准登记。